我们主要从事辐射防护工程、辐射防护设计、环境辐射检测、职业安全卫生评价以及辐射仪表仪器、辐射报警仪、个人剂量仪、辐射防护设备等的研发与销售,咨询电话:13520793870!
当前位置: 首页 > 科普知识> 环保常识

环保常识

煤矿企业的噪声、热害以及有害气体应如何防?

关键词:噪声防治,热害防治 网址:www.zgfangfuyuan.com 日期:2016/3/29 17:47:23

噪声防治

  1. 作业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时间达到或者超过8h的,噪声声级限值为85dB(A)。每天接触噪声时间不足8h的,可以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,按照接触噪声时间减半、噪声声级限值增加3dB(A)的原则确定其声级限值。

  2. 每半年至少监测1次噪声。井工煤矿噪声监测点应当布置在主要通风机、空气压缩机、局部通风机、采煤机、掘进机、风动凿岩机、破碎机、主水泵等设备使用地点。

  3. 露天煤矿噪声监测点应当布置在钻机、挖掘机、破碎机等设备使用地点。

  4. 应当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,采取隔声、消声、吸声、减振、减少接触时间等措施降低噪声危害。

热害防治

  1. 当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26℃、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0℃时,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,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。

  2. 当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℃、机电设备硐室超过34℃时,必须停止作业。

  3. 新建、改扩建矿井设计时,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,超温地点必须有降温设施。

  4. 有热害的井工煤矿应当采取通风等非机械制冷降温措施。无法达到环境温度要求时,应当采用机械制冷降温措施。


单位:北京雷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徐经理

电话:15320015883

地址:北京丰台区马家堡西路36号

Copyright @2016 雷腾核制造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

地址:北京丰台区马家堡西路36号

咨询客服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技术咨询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